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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ISR/946
2017-04-12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以色列
2. 负责机构:以色列WTO-TBT咨询点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食品(HS: I至IV部分-第1至24章;
ICS:[{"uid":"67.040"}]      HS:[{"uid":"01-24"}]
5. 通报标题:

保护公共卫生法规(食品)(营养标签)5777 - 2017。



页数:18    使用语言:希伯来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以色列卫生部宣布以色列营养标签法规修订草案更名为“保护公共卫生法规(食品)(营养标签)”并经重大修订。修订的规定旨在增加与食品营养价值相关的信息可及性,并且以全面的图形方式提供。和许多其它发达国家一样,以色列卫生部(MOH)已经决定在国家一级促进积极健康的生活。作为这一挑战的一部分,MOH成立了“促进健康营养管理委员会”,根据建议,制定了这些规定。主要目标是简化营养标签并将其设置在包装正面(FOP),最终有助于在国家一级预防疾病。委员会的主要建议是强制要求对超过某些水平的特定营养成分设置FOP红色标签,如:饱和脂肪、钠和糖。这些要求是从智利法规中采纳的,根据成分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之间分3步逐步生效。此外,根据营养分析规定的食品FOP绿色标签的标签要求也应同时生效,但须经近期新成立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本法规修订草案使糖标签要求成为强制性要求,并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糖,包括添加的糖。要求基于欧洲法律,因此需要对碳水化合物、糖、糖醇、淀粉和膳食纤维增加新定义(包括转化率法)。本修订草案提出的主要修订如下:1.修改设置在包装背面的营养标签表中的成分顺序,和其它许多国家一样:热量、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和胆固醇)、钠、碳水化合物(糖、糖醇、淀粉和膳食纤维)、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法规第4和13条);2.将营养标签表中糖的最低数量设置为100克或100毫升食物中2克(法规第4.(a).6条);3.设置钠、糖和饱和脂肪的最低水平,超过此水平,需要在固体和液体食品的FOP红色标签中注明。这些要求根据成分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之间分3步逐步生效。从2020年12月1日起,所有进口或本地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将按照第3步(第4条、第5条、第11条和第19条)的要求设置标签;4.提供有关红色和绿色符号的具体说明(附录2和6);5.免除标签要求的特定食品和食品包装(法规第3.(b)条、第3.(c)条和第8条)。
7.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8. 相关文件: 公共卫生法规(食品)(营养标签)5763-1993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这些要求根据成分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之间分3步逐步生效。从2020年12月1日起,所有预包装食品将按第3步的要求设置标签。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7/05/15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保护公共卫生法规(食品)(营养标签)5777 - 2017。
以色列卫生部宣布以色列营养标签法规修订草案更名为“保护公共卫生法规(食品)(营养标签)”并经重大修订。修订的规定旨在增加与食品营养价值相关的信息可及性,并且以全面的图形方式提供。和许多其它发达国家一样,以色列卫生部(MOH)已经决定在国家一级促进积极健康的生活。作为这一挑战的一部分,MOH成立了“促进健康营养管理委员会”,根据建议,制定了这些规定。主要目标是简化营养标签并将其设置在包装正面(FOP),最终有助于在国家一级预防疾病。委员会的主要建议是强制要求对超过某些水平的特定营养成分设置FOP红色标签,如:饱和脂肪、钠和糖。这些要求是从智利法规中采纳的,根据成分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之间分3步逐步生效。此外,根据营养分析规定的食品FOP绿色标签的标签要求也应同时生效,但须经近期新成立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本法规修订草案使糖标签要求成为强制性要求,并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糖,包括添加的糖。要求基于欧洲法律,因此需要对碳水化合物、糖、糖醇、淀粉和膳食纤维增加新定义(包括转化率法)。本修订草案提出的主要修订如下:1.修改设置在包装背面的营养标签表中的成分顺序,和其它许多国家一样:热量、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和胆固醇)、钠、碳水化合物(糖、糖醇、淀粉和膳食纤维)、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法规第4和13条);2.将营养标签表中糖的最低数量设置为100克或100毫升食物中2克(法规第4.(a).6条);3.设置钠、糖和饱和脂肪的最低水平,超过此水平,需要在固体和液体食品的FOP红色标签中注明。这些要求根据成分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之间分3步逐步生效。从2020年12月1日起,所有进口或本地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将按照第3步(第4条、第5条、第11条和第19条)的要求设置标签;4.提供有关红色和绿色符号的具体说明(附录2和6);5.免除标签要求的特定食品和食品包装(法规第3.(b)条、第3.(c)条和第8条)。

通报原文:[{"filename":"ISR946.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70412/ISR94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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