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事务部标准计量检验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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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家用压力锅(参考附件)。 - 其它
ICS:[{"uid":"97.040"}] HS:[{"uid":"7323"}] |
5. |
通报标题:《商品检验法案》公告页数:4/2 使用语言:英语/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为加强消费者保护,标准计量检验局拟扩大国内压力锅现行检测标准范围,涵盖内容积小于25升(目前范围小于10升)的压力锅,以对此现行检测标准进行修订。 根据本通报措施,家用压力锅的合规评定程序保持不变,即产品认证评估管理注册(RPC)或逐批抽样检验(BBI)。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 |
8. | 相关文件: 《商品检验法案》,CNS 12574(2016)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18年7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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