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埃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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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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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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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实施涉及食品的埃及强制性标准的部颁法令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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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18 年 01 月 03 日 的信息根据 埃及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覆盖的产品:非酒精饮料。包括果汁、果茶、矿泉水、柠檬水、根汁汽水、可乐饮料等。茶,咖啡,可可。ICS:67.160.20。
本补遗涉及法规批准、公布和生效通报。
部颁法令No. 1001/2017(2页,阿拉伯语)给予生产商和进口商6个月的过渡期,以遵守埃及标准ES 336-1/2017“碳酸饮料-第1部分:总则”(9页,阿拉伯语)。 埃及标准ES 336-1/2017取代埃及标准No. ES 336-1/2005,自2005年起已通过部颁法令No. 130/2005执行,部颁法令No. 130/2005此前在2005年12月14日文件G/TBT/N/EGY/1中通报。 生产商和进口商通过在官方公报上公布的行政命令,随时了解埃及标准的任何修订。 拟批准日期:2017年7月13日 拟生效日期:2017年8月2日 指定处理意见和文件的机构或机关:
国家咨询点 埃及标准与质量管理总局 地址:16 Tadreeb El-Modarrebeen St., Ameriya, Cairo – Egypt 电话:+(202)22845528 传真:+(202)22845504 电子邮件:eos@idsc.net.eg/tbteos@eos.org.eg 网址:http://www.eos.org.eg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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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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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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