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1066]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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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高脚椅。儿童设备。
ICS:[{"uid":"97.190"}] HS:[] |
5. |
通报标题:高脚椅安全标准(18页,英语)页数:18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丹尼•凯泽儿童产品安全通报法案,消费品安全改善法2008(CPSIA)第104条,要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或CPSC)颁布关于耐用婴幼儿产品的消费品安全标准。这些标准“实质上”与适用自愿性标准相同或比自愿性标准更严格,如果委员会认为更严格的标准能够进一步减少产品引起的受伤危险。为回应CPSIA第104(b)条的指示,委员会现颁布高脚椅安全标准。本法规提案通过引用将ASTM F404-15高脚椅消费安全标准规范(ASTM F404-15)编入新的法规中,对后部稳定性、标签警告和说明文字规定更严格的要求。此外,委员会提出修订法规,将新的高脚椅标准提案包括在委员会颁布的要求通告(NOR)清单中。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2015年11月9日联邦纪事(FR)第80卷第69144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16编第1112和1231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6/01/2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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