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越南 |
2. | 负责机构:工业贸易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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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纺织品。
ICS:[{"uid":"59"}] HS:[{"uid":"57"},{"uid":"58"},{"uid":"59"},{"uid":"60"},{"uid":"61"},{"uid":"62"},{"uid":"63"}] |
5. |
通报标题:关于管制纺织品偶氮染料释放的甲醛含量和芳香胺含量的通知草案页数:44 使用语言:越南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通知代替工业贸易部2009年11月5日通知No. 32/TT-BCT关于在还原条件下纺织品偶氮染料释放的甲醛含量和芳香胺含量许可限值的临时规定。 通知草案规定了纺织品甲醛含量和芳香胺含量许可限值要求、取样方法、测试方法及相关质量管理要求。 通知草案适用于生产、进口、分销和销售纺织品的组织和个人;在纺织品测试、检验、认证和质量管理领域从事运营的法律机关。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越南标准和技术法规法案No68/2006/QH11,2006年6月29日; •越南产品和商品质量法案No05/2007/QH12,2007年11月21日; •工业贸易部2009年11月5日通知No.32/TT-BCT。 |
9. |
拟批准日期:
2015/11/ 拟生效日期: 2016/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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