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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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压力容器 第2部分:材料》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以下 2015 年 05 月 26 日 的信息根据 中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中国政府现召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2011年2月3日在文件G/TBT/N/CHN/783中通报WTO、2011年8月3日生效的国家标准GB 150.2—2011“压力容器-第2部分:材料”。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与咨询中心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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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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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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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现召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2011年2月3日在文件G/TBT/N/CHN/783中通报WTO、2011年8月3日生效的国家标准GB 150.2—2011“压力容器-第2部分:材料”。
中国政府据此通报该标准中增加了3项钢材名称,即GB/ SA 516 Gr70、GB/ SA 537, Cl 1 和 GB/ SA 387 Gr12 CL2。修订文件可从以下地址获取: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与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84603950/84603782
传真: +86 10 84603811
电子信箱:tbt@aqsiq.gov.cn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5/TBT/CHN/15_2136_00_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