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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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加拿大啤酒鉴定标准修订提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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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19 年 05 月 02 日 的信息根据 加拿大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食品药品法规(FDR)修订提案(啤酒) 食品药品法规(FDR)修订提案(啤酒)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于2019年5月1日公布了修订食品和药品法规(啤酒)的最终法规。修订案使啤酒成分标准现代化,以更好地反映市场现实并允许产品创新。 还删除了啤酒、烈性黑啤酒、波特酒和麦芽啤酒的重复标准,并明确了标准化啤酒的构成。 这些规定此前已在文件G/TBT/N/CAN/427(2014年10月10日)、G/TBT/N/CAN/427/Rev.1(2017年6月22日)和G/TBT/N/CAN/427/Rev.2 (2018年6月19日)中通报。
食品药品法规的监管变化包括: •允许酵母菌或酵母菌和其它微生物的混合物进行发酵; •取消与啤酒的香气、味道和特性有关的要求; •增加了在最终产品中4%的残糖限量; •取消标准中允许的食品添加剂清单,依靠加拿大卫生部的允许食品添加剂清单; •删除加工助剂清单,与其它成分标准保持一致; •用示例澄清了术语“碳水化合物”; •澄清草药和香料的允许量; •允许使用带有强制性标签声明的调味制剂; •撤销啤酒、烈性黑啤酒、波特酒和麦芽啤酒标准; •从食品过敏原、麸质源和添加的亚硫酸盐强制性标签声明中取消啤酒的标签豁免。 加拿大和国际利益相关方在2022年12月13日之前继续使用目前的要求,提供足够的时间来适应这些监管变化并进行必要的标签和配方变更。给予这一过渡期是为了更好地与未来的标签修订保持一致,并对行业意见做出回应。 法规在加拿大公报第II部分公布后6个月生效。修订的某些规定在加拿大公报第II部分公布后生效。 通报文件电子版本可从以下地址下载: http://www.gazette.gc.ca/rp-pr/p2/2019/2019-05-01/html/sor-dors98-eng.html(英语) http://www.gazette.gc.ca/rp-pr/p2/2019/2019-05-01/html/sor-dors98-fra.html (法语) 或向以下地址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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