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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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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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在进口化妆品的外包装或容器上贴上标有“医药”、“药品”、“药用”、“药物”等字样和短语的标签(草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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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19 年 07 月 01 日 的信息根据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在进口化妆品的外包装或容器上贴上标有“医药”、“药品”、“药用”、“药物”等字样和短语的标签 在进口化妆品的外包装或容器上贴上标有“医药”、“药品”、“药用”、“药物”等字样和短语的标签
台湾、澎湖、金门及马祖单独关税区特此通报,2019年4月24日在文件G/TBT/N/TPKM/374中通报的在进口化妆品的外包装或容器上贴上标有“医药”、“药品”、“药用”、“药物”等字样和短语的标签,已于2019年6月27日颁布并于2021年7月1日生效。
更多信息请联系: WTO/TBT咨询点 标准检验局 经济部 No.4, Sec. 1, Jinan Rd., Zhongzheng Dist.Taipei City 100, Taiwan 电话: +(886 2) 2343-1813 传真: +(886 2) 2343-1804 电子信箱:tbtenq@bsmi.gov.tw 网址: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9/TBT/TPKM/19_3678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9/TBT/TPKM/19_3678_00_x.pdf |
7. | 目的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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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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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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