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健康与人类服务部(HHS)食品药品管理局(FDA)[898]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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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烟草制品。烟草或烟草代用品制成的雪茄烟、方头雪茄烟、小雪茄烟和香烟(HS 2402);烟草,烟草制品及相关设备(ICS 65.160)
ICS:[{"uid":"65.160"}] HS:[{"uid":"24.02"}] |
5. |
通报标题:《国家环境政策法案》;烟草制品的环境评定;分类排除页数:9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根据《1969年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案》(NEPA)和执行NEPA的本局关于环境质量(CEQ)的法规(ECQ法规),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提议修订其NEPA执行法规,为某些有关实质等同性(SE)报告,SE免除请求,和烟草制品应用,以及根据《家庭吸烟预防和烟草控制法案》(烟草控制法案)取消(撤销某项命令的命令)或暂停关于烟草制品销售命令提供分类排除。FDA同样还提议修订其NEPA执行法规,依照其根据烟草控制法案的新权利,在适当的情况下将烟草制品包括在内。 |
7. | 目的和理由:环境保护 |
8. | 相关文件: 2014年1月23日的联邦纪事(FR)第79卷第3742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21编第25部分。批准时将在联邦纪事上发表。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4/04/08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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