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 | 负责机构:工业贸易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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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液化气流量计和测量系统
ICS:[{"uid":"17"}] HS:[{"uid":"902680"}] |
5. |
通报标题:一般性措施草案,规定了特定测量装置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检验特定测量装置的测试方法:“液化气流量计和测量系统”页数:12页 使用语言:捷克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这项一般性措施规定了特定测量装置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检验特殊装置的测试方法,这里是指液化气流量计和测量系统。 |
7. | 目的和理由:液化气流量计和测量系统是特定测量装置,依照修订的计量法No.505/1990 Coll.第3(3)条,因此受国家计量检验管制,即特定测量装置检验。目前专门计量与技术要求包括在2004年3月31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计量装置的指令2004/22/EC及相关协调标准和国家技术标准中。这种情况必须依照修订的计量法No.505/1990 Coll.第24c条,通过将要求包括进具有约束力的一般性措施来纠正,以避免在其实施中出现问题。 |
8. | 相关文件: -修订的计量法No.505/1990 Coll. -修订的行政法No. 500/2004 Coll.第171条 |
9. |
拟批准日期:
2014/01/31 拟生效日期: 2014/01/3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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