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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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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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2012年的(普通照明用白炽灯)温室气体和最低能源标准决议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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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13 年 10 月 09 日 的信息根据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补遗 标题:澳大利亚新西兰普通照明用白炽灯联合标准修订提案部门:工业部措施:修订决定、参考标准和拟定执行日期的通报摘要:本补遗补充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通报G/TBT/N/AUS/85,该文件通报了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普通照明用白炽灯)决定2012。这是通过引用相关澳大利亚/新西兰联合标准规定受管控普通照明用白炽灯强制最低能效性能标准(MEPS)和能源等级标签(ERL)要求的法律文件。本补遗建议: a. 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普通照明用白炽灯)决定草案2013 是一个蘀代决定。其管控标准AS/NZS 4934范围内的8类产品。其修订了规定用能、能源标签和产品性能要求时使用的术语,以便提供更清晰、不改变这些要求本质的表述。还延长了电源供电非反射卤素灯(产品类别6)可选初始功效要求的截止日期,从2013年9月30日延长至2016年9月30日。 b. 蘀代决定的其它部分,包括定义和测试要求,与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普通照明用白炽灯)决定2012相同,因此在本决定中以相同的形式再现。 c. 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普通照明用白炽灯)决定2013草案和附加解释说明在本文件附件中。 d.拟定执行日期是2013年10月。 e.标准AS/NZS 4934可从澳大利亚标准网站获取: http://infostore.saiglobal.com/store/ 评议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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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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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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