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化妆品监管与研究中心(CCRR)主任4 工程师 安娜·特立尼达·里维拉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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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蒸气产品和加热烟草制品(HTP); 烟草、烟草制品及相关设备(ICS 65.160)
ICS:[{"uid":"65.160"}] HS:[{"uid":"2403.9900"}] |
5. |
通报标题:通过食品及药品管理局电子门户网站系统获得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页数:17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通告旨在为寻求在菲律宾生产、分销、进口、出口、出售和/或宣传蒸气产品、加热烟草制品以及类似产品的所有企业使用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电子门户网站系统申请电子经营许可证规定了程序指南和文件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减少贸易壁垒并促进贸易; |
8. | 相关文件: 第9711号共和国法-2009年食品及药物管理局法案第11032号共和国法-2018年《便利营商与有效率政府服务法》第11467号共和国法第144节,第106号行政命令第2节 |
9. |
拟批准日期:
本通告立即生效。 拟生效日期: 本通告立即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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