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化妆品法规和研究中心(CCRR)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蒸气产品;烟草和加工烟草替代品(HS 24);烟草,烟草制品及相关设备(ICS 65.160)。
ICS:[{"uid":"65.160"}] HS:[{"uid":"24"}] |
5. |
通报标题:通过FDA电子门户(e-portal)系统申请产品营销授权的程序页数:10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通知的目的是为所有蒸气产品和的制造商、贸易商和进口商提供通过FDA 电子门户(e-portal)系统申请FDA产品营销授权的程序准则和文件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减少贸易壁垒和促进贸易;其它。 |
8. | 相关文件: 共和国法案 No. 9711 - FDA法案2009;共和国法案No. 11032 -方便营商和高效政府服务法案2018;共和国法案No.11467第144条; 行政命令No.106第II条。 |
9. |
拟批准日期:
本通知提交国家行政登记办公室(UP)法律中心并在普通发行的报纸上公布后15天生效。 拟生效日期: 本通知提交国家行政登记办公室(UP)法律中心并在普通发行的报纸上公布后15天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