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卫生福祉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烟草制品
ICS:[{"uid":"65.160"}] HS:[{"uid":"24"}] |
5. |
通报标题:拟议的《国民健康促进法案》修正草案页数:50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关于吸烟的健康危险信息的规定)要求必须在包装的侧面、正面和背面显示关于由烟草产生的健康损害或吸烟的有害影响的信息(包括图示警告); -(公开烟草的组分和排放的成分)要求公开在烟草制造中使用的所有配料和添加剂的名称和数量,以及在排放中包括的某些物质的数量; -(包装上的内容的法规)禁止包装上的具体内容包括可能给消费者造成假象忽视烟草负面影响或健康危险的误导性表达。 |
7. | 目的和理由: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第11条和准则的第11条,通过提供关于吸烟和烟草制品有害影响的正确信息,促进戒烟。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