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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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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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基于国家共识标准更新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的标准;头部保护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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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12 年 07 月 11 日 的信息根据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更新基于国家统一标准的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OSHA)标准;头部防护 标题:更新基于国家统一标准的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OSHA)标准;头部防护部门:劳工部(DOL),劳工部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OSHA) 措施:直接最终法规;评议请求摘要: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OSHA)现颁布直接最终法规以修订一般行业、造船业、海岸工作、水运枢纽标准中个人防护装备(PPE)部分关于头部防护的要求。OSHA现更新引用标准以认可关于工业头部保护的美国国家标准2009年版本,并且删除国家统一标准的1986年版本,因为其已经过时。OSHA在这次法规制定中同样还包括了建筑行业,以确保该局标准的一致性。OSHA在今天的联邦纪事上公布了一项采取同样措施的法规提案。日期:除非在2012年7月23日之前收到反对意见,直接最终法规于2012年9月20日生效。如果OSHA收到大量反对意见,会及时在联邦纪事中公布撤销法规。在2012年7月23日之前提交关于直接最终法规的意见(包括关于程序认定部分规定的信息收集(文书工作)认定的意见)、听证请求及其它信息。所有提交的意见必须具备邮戳或提供其它关于提交日期的证据(以下地址部分规定了提交方法)。通过引用编入直接最终法规列出的某些文件由联邦纪事主任批准自2012年9月20日起生效。地址: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2-06-22/html/2012-15030.htm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2-06-22/pdf/2012-15030.pdf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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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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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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