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无线电研究局(RR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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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气设备
ICS:[{"uid":"29."}] HS:[{"uid":"9405"},{"uid":"8501"},{"uid":"8502"},{"uid":"8468"},{"uid":"8535"},{"uid":"8536"},{"uid":"8537"}] |
5. |
通报标题:-关于电磁干扰技术要求的公告修正提案(10页,韩语) -关于电磁干扰合格评定程序的通告修正提案(5页,韩语) -关于电磁敏感性技术要求的公告修正提案(20页,韩语) -关于电磁敏感性合格评定程序的通告修正提案(6页,韩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依照分别关于电磁兼容性(EMC)及KCC和MKE之间安全的法规,关于电磁干扰的技术要求(2011年12月23日的RRA公告2011-24),关于电磁敏感性的技术要求(2011年12月23日的RRA公告2011-25),关于电磁干扰的合格评定程序(2011年12月23日的RRA通告2011-30),以及关于电磁敏感性的合格评定程序(2011年12月23日的RRA通告2011-31)将部分修订有关目标,将电器包括在内。 |
7. | 目的和理由:本修正案的主要目的是规定电磁兼容性(EMC)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这些在现行的关于一些电气产品(诸如照明产品、不间断电源(UPS)和弧焊机)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中未规定。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2/06 拟生效日期: 2014/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2/06/0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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