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和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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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有毒物质
ICS:[{"uid":"13.020"}] HS:[{"uid":"9802"}] |
5. |
通报标题:将有毒物质添加到《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1999》目录1中的命令提案页数:9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加拿大人依赖数百种商品中使用的化学物质,从药品到计算机、纺织品及燃料。不幸地是,如果某些化学物质以某种数量或浓度释放到环境中,可能对我们的健康和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依照《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1999》(CEPA 1999)第64条规定的标准,对人和环境接触影响的科学评定已确定了这些物质构成或可能构成人类健康或环境危险。 根据CEPA 1999第90(1)分项做出的将有毒物质添加到《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1999》目录1的本命令提案(以下称为命令提案),目的在于将下列物质添加到CEPA 1999目录1的有毒物质列表中: - 联氨(化学文摘社[CAS]登记号[RN] 302-01-2) 本次添加使得能够根据CEPA 1999制定监管该有毒物质的风险管理提案。然而,部长可以选择非监管手段控制由这些物质导致的人类健康和环境风险。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通常在加舀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5至8个月内。 拟生效日期: 本措施批准的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1/04/27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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