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 (BSMI) 台湾台北市中正区100号济南路一段4号电话:+886-2-3343-5194 传真:+886-2-2343-1786 邮箱: penny.huang@bsmi.gov.tw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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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工业产品
ICS:[{"uid":"25.040"}] HS:[{"uid":"59"}] |
5. |
通报标题:关于修订《商检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的议案页数:6页/5页 使用语言:英文/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提议修订《商检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引入QR码作为附加标签要求,使消费者能够通过其智能设备简单扫描QR码来获取产品的合规信息。提议的修订包括申请QR码的时间(在第3条下增加一个新的段落)和附加QR码的方法(在第9条下增加一个新的段落)。提议案文已在所附文件中加下划线。 通过修订后,标准计量检验局将公布需要使用二维码的具体产品。该等公告亦会在公开聆讯阶段通知各成员征求意见。 |
7. | 目的和理由:用标签标明消费信息 |
8. | 相关文件: 商检法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起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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