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交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摩托车制动系统
ICS:[{"uid":"43.040"},{"uid":" 43.140"}]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机动车辆安全法规修订提案(摩托车制动系统-标准122)页数:8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机动车辆安全法规一览表IV第122条修订提案(以下称为加拿大安全标准)承认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关于摩托车制动系统的法规No. 78(以下称为欧洲安全标准)作为可选择要求。关于摩托车制动系统,目前加拿大安全标准与美国安全标准一致。提供可选择的欧洲安全标准,同时也保持与美国安全标准一致,将促进摩托车的进口和出口。本修订提案还提出了最高车速定义,这涉及到更好地定义摩托车规定类别并且将这些类别与欧洲安全标准中的车辆类别联系起来。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通常在加舀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之后5至8个月内 拟生效日期: 该措施被批准之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1/01/1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