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5. |
通报标题:根据商品检验法发布公告(2页汉语,英语译文)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以下 2010 年 11 月 05 日 的信息根据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补遗 以下2010年11月5日的信息根据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代表团的请求分发 标题:作为须经检验商品的婴儿服装和服装配饰 部门: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 摘要:文件G/TBT/N/TPKM/87提出为保护婴儿自2011年1月1日起婴儿服装和服装配饰须经强制检验。考虑到经济部商业司颁布的服装标签标准中规定的标签要求,婴儿服装和服装配饰必须具备商品检验标志,由BSMI印制的罗马字母“C”标签或由BSMI授权申请人印制的带指定代码的罗马字母“M” 标签。此外,生效日期延长至2011年3月1日。 提意见期限:通报之后30天。 意见应提交到: WTO/TBT咨询点标准检验局经济部 4 Chinan Road, Section 1, Taipei, 100, Taiwan 电话:(886-2) 2343-1772 传真:(886-2) 2392-2402 电子信箱:mailto:ling.huang@bsmi.gov.tw 也可从以下地址下载: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0/tbt/TPKM/10_4255_00_e.pdf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