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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1452/Add.1
2021-12-21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2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中国
2. 负责机构:
3.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ICS:[]      HS:[]
5. 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以下  2021 年 12 月 21 日 的信息根据 中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

 

补遗随附理由:

【】 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

【】 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1获取:

【】 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X】 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CHN/modification/21_7966_00_x.pdf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 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 其他: 

 说明:

修改单主要内容:

1.增加了8.1 b) 字体高度的下限值,补充完善了7.1h)抗(抑)菌制剂应标注警示说明及其具体要求和8.3c)的示例。

注:抗(抑)菌制剂属于卫生用品中的一类产品。

2.增加了关于标准实施说明。

在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所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在本标准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其标签说明书在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2005 年版)的前提下,可以销售至产品标示的有效期限为止。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1] 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7. 目的和理由: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

以下  2021 年 12 月 21 日 的信息根据 中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

 

补遗随附理由:

【】 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

【】 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1获取:

【】 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X】 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CHN/modification/21_7966_00_x.pdf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 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 其他: 

 说明:

修改单主要内容:

1.增加了8.1 b) 字体高度的下限值,补充完善了7.1h)抗(抑)菌制剂应标注警示说明及其具体要求和8.3c)的示例。

注:抗(抑)菌制剂属于卫生用品中的一类产品。

2.增加了关于标准实施说明。

在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所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在本标准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其标签说明书在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2005 年版)的前提下,可以销售至产品标示的有效期限为止。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1] 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通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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