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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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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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机动车辆安全法规修正提案(车门锁和车门保持件)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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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10 年 06 月 01 日 的信息根据 加拿大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技术标准文件No. 206,车门锁和车门保持件 – 修正案2 特此通告,依照《机动车辆安全法案》的第12项和机动车辆安全法规的第16和17项,交通部已经修订了技术文件(TSD) No. 206,车门锁和车门保持件,规定了车门保持系统的性能和设备要求。 本修正案用推拉门试验的次数要求取代了目前的负载应用率,并且准确的规定了推拉门试验应用力的位置。另外,本修正案更好的定义了检光板允许的旋转、恢复了配备轮椅升降系统的车门的豁免,并且阐明了关于在测试时车窗和车门位置的规定。 在本修正案之前,加拿大安全标准是与美国对应物标准相一致的。本修正案将恢复关于车门锁和车门保持件的一致性。 TSD No. 206的修正案2于2010年5月29日生效。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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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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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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