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5. |
通报标题:清洁燃料法规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以下 2022 年 04 月 01 日 的信息根据 加拿大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清洁燃料法规》拟议变更 补遗随附理由: 【】 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 【】 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 1获取: 【】 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X】 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增加严格程度:附件1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CAN/modification/22_2478_00_e.pdf 延长早期信用创造期:附件2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CAN/modification/22_2478_01_e.pdf Augmentation de la rigueur :附件1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CAN/modification/22_2478_00_f.pdf Prolongation de la première période de création de crédits :附件2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CAN/modification/22_2478_01_f.pdf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2022年4月8日 【】 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 其他: 说明:2020年12月19日,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委员会(ECCC)在《加拿大公报》第一部分公布了拟议《清洁燃料法规》(CFR)。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委员会目前正考虑对《清洁燃料法规》中碳强度(CI)降低要求以及延长早期信用创造期进行修改。 1. 《清洁燃料法规》将要求液体化石燃料主要供应商(即生产商和进口商)降低其在加拿大生产和进口的液体化石燃料的碳强度(CI)。拟议降低要求为2023年每兆焦耳3.5克二氧化碳当量(gCO2e/MJ),2030年增加至14 gCO2e/MJ。最初提议2022年为2.4 gCO2e/MJ,2030年增加至12 gCO2e/MJ。 碳强度降低要求会对碳信用计算中使用的参考碳强度产生影响。因此,参考碳强度将根据这一变更进行更新。拟议新参考碳强度见附件1第5页。 2. 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委员会正考虑将早期信用创造期延长至一年。信用创造将自2022年7月法规发布后开始,以便为注册和申请项目认可或碳强度批准提供时间。碳强度降低要求将于12个月后的2023年7月开始。 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