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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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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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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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修订《危险品法案》(打火机)附录I第II 部分的命令提案(第2323-2330页,英语和法语)打火机法规提案(第2331-2340页,英语和法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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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09 年 12 月 11 日 的信息根据 加拿大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打火机法规修正案(杂项) 本杂项修订的目的是回应法规审查联合委员会(SJCSR)关于打火机法规的建议。杂项修订旨在简化法律程序及降低法律成本。 加拿大卫生部负责管理和执行危险产品法案(HPA)及其法规。危险产品法案(HPA)旨在通过禁止或控制可能导致公众健康和安全危险产品的销售、广告和进口保护加拿大人的健康和安全。打火机受危险产品法案(HPA)管辖。 修订打火机法规以使法规的法语和英语版本更一致。目前的要求存在于打火机法规中并且已被企业遵照执行。修订提案仅澄清所有关于打火机标签的混乱概念及棉芯打火机检验要求。修订对企业没有影响。修订将: • 使所有打火机提供更一致和明确的信息以确保消费者安全使用; • 消除棉芯打火机存在的检验不确定性,加强此类打火机的整体安全性。 法规修订将于2009年11月19日生效。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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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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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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