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
2. | 负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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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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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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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通信与信息技术部关于长期演进技术电信设备技术要求的法规No.27/2015。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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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22 年 08 月 25 日 的信息根据 印度尼西亚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通信与信息技术部2015年第27号条例,关于基于长期演进技术的设备和/或电信设备标准的技术要求(31页,印尼语)。 标题:通信与信息技术部2015年第27号条例,关于基于长期演进技术的设备和/或电信设备标准的技术要求(31页,印尼语)。 补遗理由: []评议期变更 - 日期: []批准的通报措施 - 日期: []公布的通报措施 - 日期: []通报措施生效 - 日期: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脚注参考文件:1】获取: [1:此信息可通过网址、PDF附件或其他有关最终/经修改措施文本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进行提供。】 https://jdih.kominfo.go.id/produk_hukum/view/id/782/t/peraturan+menteri+komunikasi+dan+informatika+nomor+13+tahun+2021 [X]撤回或撤销通报措施 - 日期:2021年10月18日 如果重新通报措施,相关编号: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1: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1: []其他: 说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通信和信息技术部制定了《2021年通信和信息技术部关于基于长期演进技术标准的电信设备和/或蜂窝移动通信设备技术标准的第13号条例》和《2020年国际移动通信技术标准》,该条例废除了《2015年通信和信息技术部关于基于长期演进技术的设备和/或通信设备标准的技术要求的第25号条例》。 该条例已于2021年10月18日生效。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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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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