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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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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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依照法案第147项,规定准予短期豁免情况的法规提案页数:9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依照法案第147项,规定准予短期豁免情况的法规提案(下称法规提案)的目的是,规定在这些情况下根据《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 1999)制定的汽油法规、汽油含硫量法规、柴油燃料含硫量法规,以及燃油信息法规No. 1[以下共同称为燃油法规]可以短期豁免。 CEPA 1999 第4部第7部分的第147项规定:“该部在规定准予从根据第140或145项制定的法规的任何要求中短期豁免的情况时,可以由该部确定所有的条件和任何期限”。如果在宣布紧急情况,和/或国防部要求的期间,存在实际的或预期的燃料供应短缺,如果存在的实际和预期的燃料短缺可能影响国防军事行动,本法规提案将允许环境部根据CEPA 1999的职权准予短期豁免。 本提案旨在使所有准予的短期豁免,以及适用于这些短期豁免的所有条件(除那些向国防部申请的之外)在加拿大官方公报上公布,以及在加拿大环境部的环境注册处张贴。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通常在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5-8个月内。 拟生效日期: 本措施批准之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0/01/1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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