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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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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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空气制动系统。法规制定提案通告(ANPR)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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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09 年 08 月 31 日 的信息根据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空气制动系统 标题: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空气制动系统 机构:交通部(DOT)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 作用:最终规则 摘要:本文件使一项带有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的拖车须配备外部故障指示灯的现有要求具有永久性。包括在管理空气制动车辆的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中的指示灯要求,最初预定于2009年3月1日定期废止,但先前已经延长至2009年9月1日。根据2001年之后带有驾驶室内拖车防抱死制动系统故障灯,使得外部拖车灯成为多余的拖拉机数量越来越多,该局确定了此要求定期废止的日期。根据外部灯提供的另外的安全目的,包括:其不但警告驾驶员故障拖车防抱死制动系统,而且与驾驶室内的灯不同,显示了哪些拖车是双层的,和哪些拖车的应用具有故障,并且其有助于联邦和州的路边检查员和维修人员确定故障拖车的防抱死制动系统,我们使此要求具有永久性。本法规制定是为了响应商用车安全联盟的请求而进行的。 日期:2009年8月31日生效。再审议的请求必须不迟于2009年10月9日收到。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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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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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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