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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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饮料:瓶装水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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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09 年 06 月 02 日 的信息根据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补遗 标题:饮料:瓶装水 部门:食品药品管理局,HHS 措施:最终法规 摘要: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现修订瓶装水法规,要求瓶装水生产商必须对成品瓶装水检测原水大肠菌总数,还要求如果在原水中检测出大肠菌,瓶装水生产商应确定该大肠菌是否是大肠杆菌(E. coli)-粪便污染指标。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还修订了瓶装水法规,要求如果在成品瓶装水中检测出大肠菌,瓶装水生产商应确定该大肠菌是否是大肠杆菌(E. coli)。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还修订了瓶装水标准中关于伪劣的规定以反映由于存在污物导致伪劣的可能性。包含大肠杆菌(E. coli)的瓶装水被视为伪劣,包含大肠杆菌(E. coli)的原水被视为不安全、卫生质量不合格,禁止用于瓶装水生产。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还修订了瓶装水法规,要求瓶装厂在使用大肠杆菌(E. coli)检测为阳性的原水之前,采取适当措施矫正或消除原水大肠杆菌(E. coli)污染的原因,而且瓶装厂必须保留此类措施的记录。 生效日期:2009年12月1日 欲获取更多信息请联系: 劳伦 帕斯尼克 罗宾 食品安全与应用营养中心(HFS-317) 食品药品管理局 5100 公园路 学院公园,MD 20740 美国 电话:301 436 1639 电子信箱:lauren.robin@fda.hhs.gov 全文可在以下网址获取: http://edocket.access.gpo.gov/2009/E9-12494.htm http://edocket.access.gpo.gov/2009/pdf/E9-12494.pdf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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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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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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