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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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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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机动车安全法规(某些技术标准文件的有效期)修订提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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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09 年 03 月 26 日 的信息根据 加拿大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补遗 机动车辆安全法修订案(第105、121、131和135条) 加拿大政府现修订机动车辆安全法一揽表IV中的4条规定以延长其适用期限。这将确保通过引用技术标准文件所包含的安全要求不失去法律效力。 本修订目的在于延长以下4条规定: 105“液压和电子制动系统”( 现在的有效期是2010年1月1日); 121“气压制动系统” ( 现在的有效期是2010年1月1日); 131“校车行人保护装置”( 现在的有效期是2010年1月1日); 135“轻型车辆制动系统” ( 现在的有效期是2010年1月1日)。 有效期延长至2013年6月1日。 修订同时向生产商说明本标准继续适用于以后的设计。修订提案既不改变任何技术要求也不增加机动车生产商的负担。 措施全文可从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gazette.gc.ca/rp-pr/p2/2009/2009-03-18/html/sor-dors79-eng.html(英语) http://www.gazette.gc.ca/rp-pr/p2/2009/2009-03-18/html/sor-dors79-fra.html (法语) http://www.gazette.gc.ca/rp-pr/p2/2009/2009-03-18/pdf/g2-14306.pdf(SOR/2009-79) 也可从以下地址获取: 加拿大咨询点 加拿大标准委员会 200-270艾伯特街 渥太华,安大略省 K1P 6N7 电话:(613) 238-3222 传真:(613) 569-7808 电子信箱:enquirypoint@scc.ca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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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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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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