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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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座椅系统,乘员碰撞保护,座椅安全带固定装置,校车乘员座椅和碰撞保护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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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08 年 10 月 21 日 的信息根据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补遗 部门:交通部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 标题: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座椅系统,乘员碰撞保护,座椅安全带固定装置,校车乘员座椅及碰撞保护;最终法规 措施:最终法规 摘要:更新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 No. 222校车乘员碰撞保护要求。最终法规要求车辆总重(GVWR)低于4,536 公斤(10,000磅)的新校车(“小型校车”)用腰肩式安全带代蘀目前的安全腰带。最终法规还公布了车辆总重(GVWR)高于4,536 公斤(10,000磅)的校车(“大型校车”)自愿安装的座椅安全带性能标准。各州或地方当局可以决定是否在大型校车上安装座椅安全带。校车安全要求的其它变更包括将所有新校车的座椅靠背高度从508mm(20英寸)提高到 610mm(24 英寸),并且要求在不用工具就可以折叠或移动的坐垫底板上安装自锁装置。 日期:最终法规2009年4月20日生效 欲获取更多信息请联系: 查尔斯 霍特 车辆安全标准办公室 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1200 新泽西大街,SE. 华盛顿,DC 20590 美国 电话: 202 366 0247 传真: 202 366 4921 电子信箱:Charles.Hott@dot.gov 全文可在以下网址获取: http://edocket.access.gpo.gov/2008/E8-24755.htm ttp://edocket.access.gpo.gov/2008/pdf/E8-24755.pdf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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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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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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