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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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机动车辆
ICS:[{"uid":"43."}]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关于机动车辆通用安全型式批准要求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提案(COM(2008)316)页数:35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提案提出了关于先进的安全装置的新强制性要求。特别是,本提案要求在所有的车辆上强制性配备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在乘用车上配备轮胎压力监控系统;在重型车辆上配备先进的紧急制动系统和车道偏离警告系统。本提案同样还规定了比现行法规的规定更为严格的关于轮胎的噪声排放限值,并且提出了关于湿路附着力和滚动阻力的新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安全和环境保护。提高道路安全并有助于减少在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与其根据京都议定书的目标,以及其关于防止气候变化的政策相一致。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在第11条中规定了不同的执行日期(2012年-2020年)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9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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