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总务省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X],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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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靠近人体运行的无线设备
ICS: HS: |
5. |
通报标题:部分修订无线电设备法规页数:2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总务省(MIC)将根据2020年ICNIRP导则“限制电磁场曝露导则(100 kHz-300 GHz)”和“C95.1-2019——关于人体暴露于0 Hz至300 GHz电场、磁场和电磁场的安全级别的IEEE标准”,制定靠近人体运行无线电设备(频率超过6 GHz)的吸收功率密度暴露限值。 此外,总务省还将根据“IEC PAS 63446 用于评估人体暴露于头部和身体附近无线设备射频电磁场的比吸收率到吸收功率密度的转换方法——6GHz到10GHz的频率范围”,制定测量无线电设备吸收功率密度的方法。 |
7. | 目的和理由:其目的是修订法规,以确保在使用无线电波时,人体暴露在电磁场中不会受到不良的生物影响。为确保这一点,规定了在人体附近(频率高于6GHz)运行的无线电设备吸收功率密度的暴露限值。 |
8. | 相关文件: 基本法为无线电法(1950年第131号法律), https://www.japaneselawtranslation.go.jp/en/laws/view/3205 修订在获得批准时将在官方政府公告(“KAMPO”)(日语版)上公布。 |
9. |
拟批准日期:
2024年9月 拟生效日期: 2024年10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日本咨询点
外务省经济事务局国际贸易处
传真:+(81 3) 5501 8343
电子邮箱:enquiry@mofa.go.jp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JPN/24_04628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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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省(MIC)将根据2020年ICNIRP导则“限制电磁场曝露导则(100 kHz-300 GHz)”和“C95.1-2019——关于人体暴露于0 Hz至300 GHz电场、磁场和电磁场的安全级别的IEEE标准”,制定靠近人体运行无线电设备(频率超过6 GHz)的吸收功率密度暴露限值。
此外,总务省还将根据“IEC PAS 63446 用于评估人体暴露于头部和身体附近无线设备射频电磁场的比吸收率到吸收功率密度的转换方法——6GHz到10GHz的频率范围”,制定测量无线电设备吸收功率密度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