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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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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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在酒精饮料产品的标签或广告上使用词汇“纯度”或其不同的含量;征求公众评议意见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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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06 年 02 月 16 日 的信息根据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补遗 重开评议期 在酒精饮料产品的标签或广告上使用词汇“纯度”或其不同的含量;重开评议期 为了响应酒业协会的请求,烟酒税收贸易局对于在2005年12月7日的联邦纪事上公布的一项法规制定提案预告,第53号通告,在酒精饮料产品的标签或广告上使用词汇“纯度”或其不同的含量,重开评议期。重开评议期增加30天。 日期:目前关于第53号通告的评议意见必须在2006年3月20日或之前收到。 全文可在以下链接查找: http://a257.g.akamaitech.net/7/257/2422/01jan20061800/edocket.access.gpo.gov/2006/06-1487.htm http://a257.g.akamaitech.net/7/257/2422/01jan20061800/edocket.access.gpo.gov/2006/pdf/06-1487.pdf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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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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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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