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阿根廷 |
2. | 负责机构:卫生政策法规和关系秘书处(SPRRS)和 农牧渔和食品秘书处(SAGP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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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预包装食品
ICS:[{"uid":"67."}] HS:[{"uid":"9815"}] |
5. |
通报标题:《阿根廷食品法典 – 第V章:预包装食品标签》修正案页数:1页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在阿根廷食品法典的第V章(“预包装食品标签”)增编第235 quarter项,内容如下:“第235 quarter项:含有菠菜、甜菜根、椰菜、胡萝卜、花椰菜或其它任何含有天然的高硝酸盐的蔬菜的食品标签应当在产品正面显著的位置,以突出的,并且显而易见的字体显示警示语“一岁以下的儿童不得食用”。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5/7/4 拟生效日期: 自2005年7月4日起6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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