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107)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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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杀虫剂
ICS:[{"uid":"65."}] HS:[{"uid":"3808"}] |
5. |
通报标题:杀虫剂;常规化学制品的数据要求页数:77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环保署(EPA)提议更新并修订其对于常规杀虫剂产品注册的数据要求。这些数据要求和那些已经在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158部分编成法典的数据要求,打算供环保署(EPA)作为常规杀虫剂化学制品注册的数据和其它必要的信息使用。自从1984年在158部分的数据要求首次编成法典,随着对杀虫剂造成的潜在危险的综合科学判断力的提高,用于证明杀虫剂化学制品注册的必要信息已经有所发展。这些年来,环保署(EPA)采用有关公众参与和科学界广泛关注,包括通过《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案》(FIFRA)科学顾问小组(SAP)同等审议的程序,制定了最新的数据要求。该提案所包含的大多数数据要求已经在逐个情况的基础上应用于证明某项单独的应用,或者通过利用电话向所有类似产品的注册者收集数据。尽管所利用的数据要求随着科学判断力和利害关系的发展而有所进步,但编成法典的数据要求仍未能进行更新使之同步。该提案包括修订已编成法典的有关产品的化学性质、毒理学、残留化学物质、对喷射药品等物质的人的暴露、施用后的暴露、不属预定目标的陆地和水生生物体保护、不属预定目标的植物保护以及对环境影响的数据要求。与更新数据一道,环保署(EPA)还提议增加一些对该要求新的研究,重定格式,以及修订其与数据提交相关的一般程序和政策。通过将现有的目前在逐个情况基础上应用的数据要求编成法典,杀虫剂行业可以和规章制定界的其他合作者一道,获得更好的谅解并能更好的制定杀虫剂注册程序。该规则提案不适用于抗菌杀虫剂产品的数据要求;杀虫剂产品中不起化学作用的成分的数据要求;喷雾飘浮物、产品性能(功效)数据要求;或生物化学的和微生物杀虫剂的数据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5/06/09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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