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交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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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机动车及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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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机动车安全法规修订提案(解释和标准第108及108.1条)。页数:22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修订机动车安全法规第2和108条。修订提案撤销了机动车安全法规第2条“解释”中的几个定义,由于相同的术语在技术标准文件108中定义。就修订的第108条文本中使用的措辞增加了其它定义。还提出第108.1条“前照灯替代要求”,允许使用符合联合国法规的前照灯系统被撤销,要求被更新并合并到修订的第108条。法规提案通过引用编入了新的技术标准文件,再现了最新美国安全标准,同时做出了修改以反映加拿大人所需具体要求。 修订提案通过提出关于日间行车灯和夜间行车灯安装、性能、开关的具体要求及改善三轮摩托车和机动三轮车的醒目度加强了加拿大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性。 提案维持日间行车灯要求。日间行车灯规定得到更新,与汽车工程师协会制定的自愿性北美行业标准保持一致,并且兼容美国安全标准和联合国法规要求。 最后,本文件征求关于联合国法规规定的新技术前照灯潜在许可的意见。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未声明 拟生效日期: 本法规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I部分公布后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6/05/12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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