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乌干达 |
2. | 负责机构:乌干达国家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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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玩具 •电气电子产品 •汽车产品和投放物 •化学品 •机械材料和燃气器具 •纺织品,皮革,塑料和橡胶 •家具(木材和金属制品) •纸张和文具 •安全防护设备 •食物和食品 •包括旧车辆在内的旧产品其它化学品(HS: 38) ,塑料及制品(HS: 39) ,橡胶及制品(HS: 40), 皮革制品;鞍具及马具; 旅行用品,手提包和类似的容器; 动物肠线制品(蚕胶丝除外)(HS: 42), 纸或纸板制的信封、封缄信片、素色明信片及通信卡片;纸或纸板制的盒子、袋子及夹子,内装各种纸制文具(HS: 4817),本章注释七所规定的作专门技术用途的纺织产品及制品 (HS: 5911), – 安全装置 (HS: 650610),电子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 声音记录和重现产品,电视图像和声明记录与重现产品及其零部件(HS: 85),家具; 家具及其零件,床上用品,床垫,床垫,软座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装有固定光源的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以及其它品目未列名的这些货品的零件;预制建筑(HS: 94), 玩具, 游戏和运动器具及其零部件(HS: 95).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ICS:[{"uid":"97.030"}] HS:[] |
5. |
通报标题:乌干达国家标准局(进口检验和通关)法规2015。页数:16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进口检验和通关法规草案2015管辖附带合格证明或道路行驶证明的商品。包括进口通关证明适用规定、无颁发证明商品的适用和投放处理。法规规定了如何处理东非共同体以外生产的具备乌干达认证标志的产品。法规还包括如何处理不合格商品或车辆的规定、可盖章投放商品的目的地检验和条件。 法规包含免除出口前符合标准和核准规范检验(PVOC)的商品一揽表,对投放、分销、销售或上市不符合相关乌干达标准要求的产品规定了违法和处罚。 法规包含进口检验和通关费用及收费一揽表;及属于PVOC的商品类别。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质量要求;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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