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FD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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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酱油产品。
ICS:[{"uid":"67.040"}] HS:[] |
5. |
通报标题:卫生福利部颁布的公告(食品No. 1051301017):“预包装酱油产品名称和标签管理法规草案”。页数:1/2 使用语言:英语/汉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根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2条第1款第10项和第2款的规定,卫生福利部(MOHW)提出预包装酱油产品标签要求,为消费者提供选择权。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16/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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