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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关于电网供电的交流电动机节能认证规则修订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发布日期:2021-06-30    阅读:19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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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5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关于电网供电的交流电动机节能认证规则修订的通知,修订了CQC31-461137-2017《电网供电的交流电动机节能认规则》,主要修订内容和IE3能效等级节能认证证书转换的要求如下:

一、实施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修改了电动机认证基本要求(4.1);

——删除了对IE3能效电机的相关送样要求,修改了IE4能效电机采信GB18613标准节能认证结果的要求(4.2.3);

——删除了对IE3能效电机的相关指标要求(表5);

——修改了检验时限(4.3.4);

——修改了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取消了发热试验和出厂试验项目要求(附件1);

——修改了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认证单元修改为产品类别(5.1.2)

——减少了初始工厂检查人日数(表6);

——修改了监督抽样要求(7.4)。

二、IE3能效等级节能认证证书转换的要求

1.自2021年7月1日起,CQC将采用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

2.持有IE3能效等级的节能认证证书的企业,可于2021年7月1日起,向CQC提交能效等级变更的申请,申请认证产品需满足IE4能效等级。CQC根据修订后的实施规则要求换发认证证书。

3.IE3能效等级的节能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2年6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22年9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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