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日,SASO发布了商用空调能效标准SASO 2874:2016,针对不同类型的空调提出了不同的MEPS要求。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开始强制实施。
一、 产品范围:
1. 电动单元空调(SASO 2663包括的空调除外);
2. 冷凝机组;
3. 冷水机组;
4. 吸收式冷水机组;
5. 电动变制冷剂(VRF)空调;
6. 机房精密空调及冷凝机组。
水冷冷水机组除外的产品为单相220V或230V以及三相380V或400V,60Hz。水冷冷水机组则是15000V以下。
二、 测试工况:
1. 水冷系统按照相应的测试标准;
2. 机房精密空调按照SASO 2874规定的工况;
3. 其它空调为T1工况、T3工况及52℃最大运行工况,MEPS基于T1工况。
三、 产品注册
1. 使用AHRI认证程序
a. 持有效的AHRI认证进行注册,若产品产品未通过AHRI认证或产品被移除认证则注册自动注销。52℃最大运行工况通过测试或自我宣称。
2. 测试报告
a. 凭授权测试实验室测试报告进行注册,报告需包含T1及T3工况的制冷能力及EER。52℃最大运行工况通过测试或自我宣称。
b. 一个测试样板。
c. 测试功耗、制冷能力及能效比与宣称值偏差不超过5%,测试能效比要大于等于MEPS。
四、 市场监督
1. 使用AHRI认证程序注册
对这类产品,SASO检查AHRI认证是否有效。
2. 使用测试报告注册
SASO按照注册时使用的测试标准进行市场抽查测试,测试一个样板。测试功耗、制冷能力及能效比与宣称值偏差不超过5%,测试能效比要大于等于MEPS。
具体要求请参考SASO文件:SASO-2874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