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的纺织行业标准FZ/T 73010-2016《针织工艺衫》已经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这个版本是基于FZ/T 73010-2008《针织工艺衫》做的更新。该标准适用于鉴定以棉、麻、蚕丝、化纤等纤维纯纺、混纺或交织加工而成的针织工艺衫的品质(包括用横机编织、手工编织和针织织物裁片等加工而成的产品)。该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这是FZ/T 73010的第三次版本更新,上一版本是2008版本。新版本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和产品分类。更多的重大技术更新如下表所示:
项目 | FZ/T 73010-2016 | FZ/T 73010-2008 |
适用范围 | - 增加了“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 |
产品分类 | - 按编织结构可分为平针、镂空网眼、花边等结构的产品; - 按松紧程度可分为紧身结构、松结构、普通结构等产品。 | - 按编织结构可分为平针织物、镂空提花织物、花边织物及松结构等织物。 |
产品规格或号型 | - 规格标注:普通结构以厘米为单位标注成衣的胸围;紧身结构或特殊款式以厘米为单位标注成衣胸围的适穿范围,如标注95-105,表示适用于成衣胸围为95cm-105cm的人体穿着。 - 号型标注:普通结构按照GB/T 6411或GB/T 1335(所有部分)标注号型;紧身结构或特殊款式以厘米为单位,标注适穿的人体净身高及净胸围的范围。如155-165/80-90,表示适用于净身高155cm-165cm、净胸围80cm-90cm的人体穿着。 | - 以厘米为单位标注人体的胸围。 - 加入弹性纤维或款式特殊:标注胸围适穿范围,如标注95-105,表示适用于胸围为95cm-105cm的人体穿着。 |
使用说明 | - 按GB 5296.4a规定执行。 - 产品安全性标志应可根据产品类别标注安全技术要求类别B类或C类 | - 按GB 5296.4规定执行。 - 产品安全性标志标注安全技术要求类别B类 |
甲醛 | - 符合GB 18401要求 | - ≤75 mg/kg |
pH | - 符合GB 18401要求 | - 4.0-7.5 |
起球/级 | - 一等品:3 - 起球只考核产品的正面,正面的磨毛、起绒、植绒的产品及镂空、网眼、花边等产品不考核。 | - 一等品:3.5 - 单、双面织物考核起球,其他不考核 |
顶破强力/N | - ≥250 - 弹力织物以及镂空、网眼、花边等产品不考核 | - 无 |
耐湿摩擦色牢度/级 | - 优等品:3-4(深色3) - 一等品:3(深2-3) - 合格品:2-3(深2) | - 优等品:3 - 一等品:2-3 - 合格品:2-3(深色2) |
辅料色牢度要求 | - 耐皂洗色牢度同主料色牢度要求。 - 耐水、汗渍及干摩擦色牢度符合GB 18401色牢度要求。 | - 无 |
洗后外观 | - 洗后无破损及严重变形,附件无脱落、锈损,变色≥4级。 | - 无 |
水洗尺寸变化率 | - 镂空、网眼、花边、松结构等产品不考核。弹力织物(指含有弹性纤维的织物或罗纹织物)不考核横向。 | - 镂空、提花、松结构产品、加入弹性纤维产品及罗纹结构产品不考核横向。 |
a. 根据2017年第7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自2017年3月23日起,GB 5296.4由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5296.4。 |
一旦新版本的标准正式实施,中国市场的针织工艺衫生产企业需要依照新标准对产品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按照新标准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