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日,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 消费品技术委员会F15沐浴椅分技术委员会F15.20发布ASTM F3343–2019《婴儿沐浴躺椅安全规范》。
该安全规范是针对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收集的婴儿伤害数据而开发的,旨在尽量减少与婴儿沐浴相关的危害。根据该标准,婴儿沐浴躺椅是一种独立产品,旨在为洗澡时无法保持独立坐姿的婴儿(约0至6个月)提供支持。婴儿沐浴躺椅通常放置在成人浴缸或水槽旁边。
标准规定了婴儿沐浴躺椅的一般要求、性能要求及标签标记要求。
1、一般要求
•无危险尖锐点或边缘;
•没有小部分窒息危险;
•任何油漆或表面涂层必须符合16 CFR 1303;
•不得坍塌;
•没有剪切/剪切/挤压危险;
•任何刚性材料的开口都不得夹住手指;
•保护部件不得产生任何危险;
•警告标签永久性要求;
•产品必须符合CPSIA中规定的要求;
•玩具组件必须符合玩具安全标准ASTM F 963;
2、性能要求
•约束系统;
•结构完整性;
•吸盘的特殊要求;
•提升时拆卸/折叠;
•稳定性;
•织物/网眼完整性;
3、标签标记要求
所有婴儿沐浴者应遵守产品、包装和指导文字中关于警告声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