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Crawfish Tail Meat)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进口自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立案调查,审查若取消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提交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19年5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19年6月13日前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1605.40.10.10、1605.40.10.90、0306.19.00.10、0306.29.00.00,以及2012年2月10日新增加的0306.29.01.00。
1996年10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进行反倾销调查。1997年8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1997年9月15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开始对进口自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征收反倾销税。2003年8月13日,继美国对进口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08年12月11日,继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14年5月16日,继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