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1067]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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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致冷剂。环境保护,化工产品。
ICS:[{"uid":"13.020"}] HS:[] |
5. |
通报标题:平流层臭氧保护:更新清洁空气法规定的致冷剂管理要求(102页,英语)页数:102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清洁空气法禁止在电器或工业加工致冷的维护、保养、维修或处理过程中释放臭氧消耗致冷剂和替代致冷剂。现行法规要求空调和致冷设备的保养或处理人员遵守减少臭氧消耗致冷剂排放的服务规范。法规提案更新现行要求并且将要求适当扩大至非臭氧消耗替代致冷剂,如氢氟烃。提出的更新包括加强泄漏维修要求,制定包含致冷剂5至50磅的电器处理记录保留要求,修改技术人员认证程序,修改可读性、执行要求并重组要求。最终,本措施将减少臭氧消耗物质及全球变暖可能气体的排放。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2015年11月9日联邦纪事(FR)第80卷第69457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82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6/01/08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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