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美国交通部(DOT)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FMCSA)[1055]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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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机动车零配件。道路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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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安全运行所需的零配件:检验、维修和维护;一般性修订页数:10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美国交通部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FMCSA )提出修订联邦汽车运输安全法规(FMCSRs)中的“安全运行所需的零配件”和“检验、维修和维护”规定,以回应商业汽车安全联盟(CVSA)和美国卡车运输协会(ATA)提出的几个法规制定请求及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提出的2个安全建议。特别是,FMCSA提出增加“胎面主花纹沟”定义;修订车后牌照灯要求,免除在不要求挂车安装车后牌照的州注册的卡车挂车;规定了路检报告中提到的必须改正的违规或缺陷的具体要求;修订FMCSRs附录G“最低定期检验标准”,包括防抱死制动系统(ABS)、自动制动调节器和制动调整指示器、限速轮胎及游览车乘客座椅固定器检验规定;修订了定期检验规则,取消了承运人使用无违规路检报告作为完成至少12个月一次的综合检验证明的选项。此外,FMCSA提出取消FMCSRs附录G导言文字,因为没有必要讨论北美报废检验标准和FMCSA定期检验标准之间的差异。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2015年10月7日联邦纪事(FR)第80卷第60592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9编第393和396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5/12/07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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