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应欧盟成员国企业N.V. Citrique Belge S.A.和Jungbunzlauer Austria AG于2019年10月2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柠檬酸和柠檬酸钠(Citric Acid and Trisodium Citrate Dihydrate)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9181400和ex 29181500 (TARIC编码为2918 150011和 2918 150019)。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6年1月1日~倾销调查期结束。
2015年1月22日,欧盟第一次延长原产于中国柠檬酸的反倾销税。2016年1月14日,欧盟将中国柠檬酸的反倾销税扩大至原产于或进口自马来西亚的柠檬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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