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劳工部(DOL)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734)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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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个人防护装备
ICS:[{"uid":"13.340"}] HS:[{"uid":"65"}] |
5. |
通报标题:基于国家共识标准更新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的标准;头部保护页数:14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正在提议修订其关于头部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船厂雇用、码头装卸工作,以及海运码头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PPE)部分。OSHA正在更新其标准中的引文,认可关于工业头部保护的美国国家标准2009年版本,并且删除国家共识标准的1986年版本,因为其已经过时。OSHA在这次法规制定中同样还包括了建筑行业,以确保该局标准中的一致性。OSHA在今天的联邦纪事上公布了一项直接最终规则采取此同一的行动。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生命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2/07/2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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