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8日,韩国无线电研究所RRA发布2023-6号通告,针对广播通信设备合格评定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1.附录5第2章节,有关制造时间信息的要求,需要体现为消费者可以知道的制造年月信息。例如通过产品批号Lot number来体现制造年月,消费者能通过此批号读取产品制造年月的信息。如果消费者无法识别制造年月信息,制造商需要在产品手册,外包装或者互联网站等显示相关内容。
2.已取证的合格认证器材,新增无线功能,无论机器格式符号是否变更,都可以申请证书变更添加无线功能,原要求是新申请证书。
备注:若原产品是合格登记类,增加无线功能后变成合格认证类,则不可以申请证书变更,要做新申请(也就是新增加无线功能后需要做合格认证的情况就一定要做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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