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6日,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专家技术审查通过及协会审定,批准发布由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立项并归口管理,联合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鹤山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单位共同起草的《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评价准则》团体标准(标准编号:T/GDCPA 011—2023),自2023年7月14日开始实施。
该文件规定了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评价的总则、评价要求、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和评价申请材料。
该文件适用于广东省企业清洁生产活动评价。其他省份企业的清洁生产活动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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