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1日,韩国食药部(MFDS)公布2023-367号公告,修订《贴牌进口食品等的当地卫生检验标准及卫生评价方法》,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8月10日。主要修订内容为:
(1)以贴牌代工方式加工的进口食品,如境外生产企业在当地卫生检查中获得优良评价(得分超过满分的95%),允许将检查周期由2年一次延长至3年一次;
(2)在卫生评价周期内没有实际进口的,从再次进口开始2个月内实施卫生评价,修订为再次进时起4个月以内实施卫生评价;
(3)鉴于农产品原料食品(谷物加工品,果蔬加工品等)生产周期交动性较大,在评估周期内进行检查较为困难,因此允许经营者根据生产时间在易于进行卫生评估的情况下向食药部提出申请;
(4)将“特殊用途食品”修改为“特殊营养食品”,使食品类别名称与《食品法典》中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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